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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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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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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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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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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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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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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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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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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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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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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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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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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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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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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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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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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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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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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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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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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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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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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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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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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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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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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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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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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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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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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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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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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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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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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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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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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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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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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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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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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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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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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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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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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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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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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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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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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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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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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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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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外未设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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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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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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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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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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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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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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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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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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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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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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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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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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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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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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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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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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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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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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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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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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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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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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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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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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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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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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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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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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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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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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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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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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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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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健康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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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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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主要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成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奋力推动学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创造新的辉煌;
(三)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配合学校推进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条 本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五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肇庆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为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长、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
(一)召开周期为每年1次。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3.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4.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大会代表
1.代表的产生
校级层面学生代表大会经班级、系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部、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系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2. 代表的权利及义务
代表权利:通过符合学联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3. 代表资格的终止
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代表所在班级、系部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四)常设机构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委员会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一)会议召开周期为每月至少召开1次;
(二)主要任务为负责监督评议学生联合会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组织设立执行主席团,执行主席1名、执行副主席为4名。主席团作为学生会组织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向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二)校学生联合会组织聘任校级团委专职干部为秘书长;
(三)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得指定;候选人人选须经班级团支部、所在系部团组织推荐,学校团委集体讨论,报学校党委、市级学联和省级学联同意后予以提名推荐;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审批,报省级学联备案。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合格,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有权罢免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罢免案须学生代表大会总数十分之一或常设机构总数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学生联合会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设置6个部门,分别为秘书部、事务部、联络发展部、德育部、科技部、文体部。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不超过40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二)校级学生联合会组织的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简化学生会组织机构和人员;
(三)各级学生会组织要设置权益维护部门,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三条 建立“校、系、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校级学生联合会对系级学生联合会、系级学生联合会对班委会有指导职责,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级学生联合会对系级学生联合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一)建立校级学生联合会听取系级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开展;
(二)建立校级学生联合会对系级学生联合会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三)校级学生联合会在学校相关工作中指导各系级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四)系级学生联合会可指导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六章 学生骨干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骨干选拔机制。主要学生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学生会成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主要学生骨干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十五条 建立学生骨干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十六条 建立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机制。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引导学生干部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问题,认真履职。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会成员应当每学期向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同学评议评奖评优、测评加分,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学生会成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符行为等问题的,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系级学生联合会参照本章程制定章程。
第十八条 校学生联合会组织经费使用须接受学校团委及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十九条 章程解释权归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所有。
第二十条 此章程自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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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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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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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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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席团
|
3
|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2.出席学生会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
3.讨论并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
2
|
秘书部
|
4
|
1.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开展学生会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学生会内部建设、人员考核;
3.负责学生会内部通知讯息的传达。
|
3
|
事务部
|
4
|
1.负责日常的会务工作;
2.负责学生会思想引领、财务报销、物资采购、场地申请等事项。
3.负责保管学生会的各类物品使用及调配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
4
|
文体部
|
4
|
1.负责策组织划文艺体育活动;
2.负责活动现场的拍照、录像,以及照片、视频后期处理等活动善后工作;
3.负责对接各班级的文体委员。
|
5
|
科技部
|
4
|
1.负责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等学习型和科技型校园活动;
2.负责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及时反馈并更新前沿信息;
3.负责大型活动的电子设备准备与调试。
|
6
|
联络
发展部
|
3
|
1.负责校内外团体联络;
2.负责校院两级学生会学生骨干专题培训、素质拓展等;
3.负责开展各种国家资助政策、各类社会性助学金、各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工作。
|
7
|
德育部
|
3
|
1.负责收集并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
2.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
3.负责大型会议及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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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甄雪媚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2
|
辛诗瑶
|
共青团员
|
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
23级
|
|
3
|
杨皓杰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4
|
廖文宇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5
|
黄可晴
|
共青团员
|
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
23级
|
|
6
|
罗文煜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7
|
钟坚强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8
|
程宗朋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9
|
吴家杰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10
|
植紫珊
|
共青团员
|
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
23级
|
|
11
|
黎诗雨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12
|
范思靖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13
|
陈志军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14
|
汤俊豪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学院
|
23级
|
|
15
|
陈书晴
|
共青团员
|
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
23级
|
|
16
|
李娅楠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17
|
符丽霞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18
|
李志悦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19
|
朱润程
|
共青团员
|
智能制造学院
|
23级
|
|
20
|
涂炜坤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21
|
成坤桦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22
|
朱洋洋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23
|
潘财华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学院
|
23级
|
|
24
|
梁晋玮
|
共青团员
|
数字财经与媒体学院
|
23级
|
|
25
|
朱淡宇
|
共青团员
|
医药健康学院
|
23级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本办法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联合会主席团候选人经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具有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经校团委同意、校党委确定,第十三届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3名。学生代表大会各项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主席团候选人为5名,差额2名,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团总支审查、校团委审核、校党委审批,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过程要求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学生代表必须亲自投票,因故请假无法参加会议的代表视作弃权,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对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填写选票要求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须准确且字迹清晰。填写选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画“×”号。可以辨认部分有效,分别计入各候选人投票数。学生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经大会表决产生。
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下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安排。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现场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候选人出现票数相等且多于应选名额时,则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进行选举;若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当选人员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应核对投票人数和统计票数,做出记录、签名确认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或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选举结果和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现场投票、计票完成后,现场公布本轮选举结果及当选名单,随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选举环节。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大会主席团所有。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6月17日,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学术报告厅顺利召开。大会应到学生代表200名,实到学生代表188名,实到代表数超过应到代表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十二届学生联合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第十三届主席团成员。
图1: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场
图2: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场
图3: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场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学校党委批准,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拟定为200人,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3.74%。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25%,且兼顾民族、政治面貌、专业等因素。
二、代表基本条件
(一)具有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应在校团委、学生会的指导下,按分配名额和层级构成,广泛征求学生意见,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具体程序如下:
(一)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团支部会议商讨提名人选;
(二)根据团支部商讨的提名人选,报学院团委、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应不低于正式代表人数的120%),并以适当方式在院内公示;
(三)召开学院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代表人选,实际出席会议人数必须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
(四)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学生代表,将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通过,确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各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按照代表产生程序做好选举工作。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校团委报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特制定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
一、述职评议的考核对象及方式
述职评议的对象是校学生联合会全体工作人员,采取每学期末向评议会进行述职的方式进行,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与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向各自评议会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述职评议对象工作情况形成综合意见,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出整体评价。
二、述职评议会成员组成
(一)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会成员
述职评议会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处老师、校团委指导老师参与。其中学生代表应具有代表性,选取评议代表时应兼顾各同学年级、专业、性别。
(二)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成员
述职评议会成员为校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的考核内容
(一)政治态度
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活动。
(二)道德品行
应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
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
应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主动承担工作,反对形式主义、抵制弄虚作假。主要考核被考核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五)纪律作风
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带头学习上级有关规定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坚决防范和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
四、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与人数的30%以内。基本标准分别是:
(一)优秀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能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合格
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有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基本合格
政治态度、学习成绩与工作成效尚可,能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品行端正,无不良作风。
(四)不合格
政治态度与工作成效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等。
五、相关要求
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内容形成文字报告,并于述职评议后交至校团委备案。学生联合会秘书部应将学生联合会其他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学生联合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其他
各院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与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应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共青团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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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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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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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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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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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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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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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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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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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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