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2]00号
为了创建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制定本办法。
一、“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舍员团结友爱,共同进取,有宿舍内部管理组织、制度,有值日和内部检查。
2、内务整洁。床上被铺等按统一要求折叠整理。行李、日常用品等按办法摆放。墙上无乱贴乱画。室内清洁卫生,无尘垢,无蛛网,无垃圾,厕所无臭气。宿舍门前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熄灯。
4、不喧哗吵闹,不在宿舍聚餐饮酒,不超音量播放录音,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活动。
5、不打牌赌博,不观看、播放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6、不向门外窗外扔垃圾,倒脏水。
7、不私接电线,不使用违禁电器,不燃点蜡烛等明火器具。
8、不留宿非本室人员,没有正当手续不留宿非住校人员和校外人员。
9、不经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带异性进宿舍,不滞留异性,不男女混宿。
10、及时关灯关水关电扇,节约用电用水。爱护宿舍设施,不损坏宿舍财物。
二、检查评比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自律委员会负责组织学生干部、班生活委员和宿舍长进行检查评比,宿管员、辅导员轮流参与检查工作。
2、 每周评比检查一次。检查评比按十项条件打分,评分标准另行制定。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以每周检查的结果为依据,每月进行一次“文明宿舍”评选,评出10%的“文明宿舍”。每期进行一次“文明宿舍”总评。
3、评为“文明宿舍”的,颁发“流动红旗”予以表彰。期末总评为“文明宿舍”的发给一定的奖品。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宿舍管理科。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处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